前些天,网上就流传着广电总局正式下发“封杀劣迹艺人”的通知,“吸毒”“嫖娼”行为被明确点名;而且,由“劣迹艺人”参与制作的电影、电视节目、网络剧、微电影等被要求暂停播出。这种越俎代庖的事,广电部门经常干,这倒不足为奇。但微博上转发这个新闻的评论里一片支持声,我就实在太不能理解了。
起因是从今年3月开始,歌手李代沫、导演张元、编剧宁财神、演员张默、高虎、房祖名、柯震东相继因为吸毒被捕;同时,演员黄海波、导演王全安也因嫖娼被抓;此外,还有艺人郭美美因聚众赌博被抓……这真是一出热闹的“监狱风云”。
艺人犯了错,甚至是犯了罪,自然有法律机关来惩处他们;但一个主管部门在法律惩处之外,再施惩处,这算什么呢?不妨来看看法律条文:
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戒毒法》第五十二条:戒毒人员在入学、就业、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。有关部门、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、就业、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。
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条例》第三条:对刑释、解教人员,社会各界及安置单位不得歧视,在就业、就学、晋级、评奖等方面应当与其他公民同等对待。
以上已经说得很清楚了。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明星犯法了能否复出,而是在于做决定的主体是谁。如果是某演艺公司决定雪藏有吸毒、嫖娼等劣迹的旗下艺人,我赞成;如果是演艺界的行业自治组织出面号召同行抵制有劣质的明星,我赞成;如果是广告商弃用有劣迹的明星,我赞成;如果是观众从此不去看有劣迹的明星参演的电影电视剧,我还是赞成——但如果“有关部门”下一道命令,要求封杀有吸毒、嫖娼等劣迹的明星,我必须反对。
何况,这事不论谁管也轮不到广电总局来管,因为它既不是法律机构也不是用人单位,更不是自发组织的行业自律协会。
(广电总局封杀“劣迹艺人” 波及艺人及相关作品,CFP供图)
娱乐行业是市场化最高、最透明的行业之一,完全可让市场自己配置。上面一句话,否定的不仅是某个明星,而是与之相关的产业链上不计其数的时间和金钱,这是扰乱市场。事实上,不用别人管,市场的自律在第一时间已经生效了。据9月份台湾媒体消息,柯震东吸毒被抓后,之前代言的19个广告纷纷下架,厂商索赔费用很快就有了初步数字,目前三分之一的厂商索赔,柯震东与经纪公司预计偿还全额代言费,据悉金额超过5000万(新台币),若尚在观望的厂商也索赔,可能要赔偿上亿元。从事娱乐行业,形象对一个明星来说至关重要,这是他为自己犯的错付出的代价,怨不得别人。他背后的公司、影视投资商在他身上投资,算是看错了投资对象,投资失利,也只能自认倒霉。
市场确实不是万能的,还有很多领域需要政府来配置资源,比如教育、医疗、交通等市场力所不能逮的地方。但许多该管的事情都没有管好呢,“有关部门”却总是在一些已经臻至透明的市场里插上一脚,就显得多余了。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对这种指手划脚异常欢迎,拍烂手掌?有网友赞同广电局的封杀令,说:“你乐意看柯震东,我特么不乐意,就这样,懂?”这就是问题了,你不乐意看柯震东,你就不看,这不就有选择权了么?还非得找有关部门发文件给你说“你不许看”吗?
还有人说,柯震东光靠市场调节能不能被封杀,他的粉丝都这么疯狂,所以必须下命令封杀。可既然如此,为什么要和市场对着干?即便他犯过错,他已经为他的错付出了刑罚的代价,赔了高昂的合同罚款,失去了大量的工作机会,洗掉了不计其数的粉丝,如今他仍有剩余价值,为什么不可以有工作?你可以选择不看,但不能剥夺别的人的选择权。
这让我想起多年以前成龙说过的一句名言:“中国人是需要管的。”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成龙大哥的儿子,房祖名,正因为吸毒,也在“封杀劣迹艺人”之列。但是,成龙到底是觉得自己应该属于“被管”的那一群中国人呢,还是把自己当成是“管中国人”的中国人?事实上,他这句话一直代表了很多中国人的思维方式:一方面,似乎没有主管部门,大家就不会思考了,不会判断了;不禁止一下,不提倡一下,就总是觉得没有弘扬正气。另一方面,大家又觉得自己就是老大,看什么人什么东西不顺眼了,就热衷于有关部门呼吁“快来管一管呀”。他们还喜欢使用的语言方式就是:“如果现在是文革你说这话就会被游街批斗”、“如果现在是古代她这样做就会被浸猪笼”,语气中,似乎对那个他可以立即对别人生杀予夺的时代十分羡慕,全然忘记了他自己也可能就是被管束的对象。
成龙多年前说过一个故事:某天,他心血来源去接儿子房祖名放学,结果在学校门口站了半天都没找到人。回到家里,他太太告诉他说:你儿子已经读中学了,不在小学念书了。而这次房祖名被抓之后,才曝光出他已吸毒八年。长达八年,身为禁毒大使的成龙在干什么呢?
当一个人不愿意负责的时候,就总是要求社会为自己负责。同时,很可能他也会热衷于管别人,全然不理会别人是否有手有脚自己可以负责。因为在他们眼里,除了管理者,大家都是生活不能自理的。
事实上,我也时不时动过“真该好好管管”这种念头,例如网络上动辄污言秽语满天飞伤着我的时候。但我知道,这是因为在行政主导之下,有些市场发育是畸形的,才会在“无人管”的地方,把缺德和无知、散漫当作自由。管得越细,堵得越厉害,管不到的地方就会更变态。
比起其他国家,中国古代的思想控制严密,所以才惯于接受“管”,不被管就不舒服。二千多年前商鞅变法的时候,民间有人不赞同变法内容,有人赞美变法是个好东西,商鞅说“此皆乱化之民也”,也就是说,你用脑子想问题了,就不是良民了,就不好管理了。他把这些人全部流放到边城去了,以后再也没有人敢论政了。《论语·泰伯》中,“子曰: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”释义是国家统治人民,指使驱赶他们去做事就行了,不要让他们明白在做什么。虽然现在关于此句的训诂和翻译有细微不同,但在帝王史上,普遍都把上面的理解当作驭民高招。
时至今日,我们中许多人,在享受了现代社会所带给他的自由之后,又总是觉得这个世界应该被管。这种心态也不难理解,奥·茨威格在《异端的权利》反复重申的一个观点就是:“事实上,大多数人在面对亟待解决的难题和生活所强加的责任时,出于惰性,渴望有一个明确而又普遍有效的、有秩序的世界性机构,省得他们去费心思索。”但这种惰性的结果就是,不放手让小孩学走路,他就永远跌跌撞撞,不放手让社会自我发展,它就永远难以成熟;结果是大众永远处于愚蠢和摇摆中,形成不了成熟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评判标准。所以,才会有有丑闻的韩星在本国混不下去,跑到中国却能疯狂捞金。无他,人家韩国市场更成熟,有行业自律;而中国,欠缺训练过的大脑,只剩下“钱多、人傻”了。
我们越是呼吁“管一管”,有关部门就能管得越理直气壮,人民的权利越来越小,有关部门权力越来越大,没有寻租空间才怪呢。
这才是真正的道德败坏,真正需要“管”,因为它教坏的不是小孩,而是大人。

